2016年至2020年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是汕尾市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以经济振兴发展、主导产业做大、基础设施夯实为目的,以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为抓手,把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发展上,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决定作用与政府对重大科技专项的统筹和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技术改造、研发设计、品牌提升、渠道拓展和产业链整合,实现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努力开创城区振兴发展新局面。
一、“十三五”科技发展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区坚持可持续发展第一要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实现扩容提质、振兴发展目标,扭住“三大抓手”, 守住“两条底线”,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城区“十三五”规划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15年 GDP达111.63 亿元,年均增长11.9%,保持了较快的增速;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4837元,年均增长1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5%、19.1%、 13.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5.1:46.6 :38.3调整为2015年的15.5:46.6:37.9。
1、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科技的支撑
“十二五”期间,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十分突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各个领域对科技进步的需求日益强烈,要求科学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我区的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我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2、创新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创新载体逐步完善,创新优势不断彰显。汕尾市城区红草高新技术开发区于2014年7月11日获省政府批准设立,我区的新湖工业园区及红草工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10月16日红草镇被认定为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
3、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对我区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条件要求我们将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汕尾市展辉实业有限公司这2家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已成功培育入库),积极推进高新企业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城区的科技发展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与省内外创新发展先进地区以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需求相比,当前我区科技创新水平发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研发投入仍有待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亟需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仍然薄弱;适应技术创新与市场经济需要的科技体制还不完备,科技资源匮乏;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关键技术和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偏低。技术创新所需的人才支撑体系不够完善,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缺乏;科技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驱动的决策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助推作用的有效机制,统筹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着力整合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着力推动科技服务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把我区建成创新型城市,为城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核心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到202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机制完善的创新体系,有效聚集创新资源,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效益,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技术创新与创新服务体系,将我区建设成为汕尾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人才集聚基地。主要预期目标分别达到:
1、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长,地方科技财政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1.3%;
2、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全区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力争至2020年,年专利申请量 150件,每万人专利拥有量超过3.5件;
3、制定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补助等科技优惠政策;
4、企业组建市级研发中心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逐年增加;
5、促成建立产学研合作企业以及项目10个,引进创新团队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6、科学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各级政府把年人均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要求。开展科普活动次数和参加科普活动人数逐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实施“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大力促进科技惠民”、“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文化”六大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城区“十三五”科技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经济振兴发展、主导产业做大、基础设施夯实为目的,以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为抓手,把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发展上,着力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着力推进现代产业、科技园区、创新平台、专业镇、创新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决定作用与政府对重大科技专项的统筹和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技术改造、研发设计、品牌提升、渠道拓展和产业链整合。坚持需求导向、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可持续性、协同创新等原则,重点关注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与重大专项的关键环节,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源,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与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创新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培育创新科技型企业。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计划,确定培育条件,建立培育后备库,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更多具有核心技术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成长成为带动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龙头。
2.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协同创新模式,优化多主体协同创新区域布局,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覆盖产学研用各领域的开放型协同创新格局。健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特派员工作站等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发展,深化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的建设与发展。
3.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其在城区设立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开展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共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作站等创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其在城区设立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广泛合作,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支持我区产业链缺失环节关键技术和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研发和引进。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重点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产业、现代科技服务业方面的科技创新,推进产业改造升级。
1.以发展海岸经济为主线,滨海旅游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做强做优海洋经济产业,加快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以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产业、现代渔业为主的海洋产业体系。以船载电子产品、航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促进零配件制造、船舶生产与船舶修造等配套服务业协调发展。强化产学研合作,采用先进技术,推动具有我区特色和优势的海洋捕捞、海淡水养殖、培苗、饲料生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壮。加快推进国家级汕尾马宫中心渔港和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建设,打造成为海洋产业科研等集海洋新兴产业、水产养殖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水产品深加工产业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产城一体的“南国渔都”。推进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检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海洋产业发展。鼓励发展远洋捕捞,引进和推广养殖先进科技技术,推广海洋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捕捞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发展工业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功能制品和海洋生化制品等项目,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深海微生物和深海生物样品库。推进五丰胶原蛋白能肽产业化、海鱼骨生产活性蛋白肽和鱼油等科研等项目的建设,促进海洋生物产业的发展。
2.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以提高现代农业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实施品牌立农、科技兴农战略,提升全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的科技创新、科研平台建设,构建全区农业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推动优质水稻、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花卉苗木等种植业转型升级。依托城区红草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作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育新型农民。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农业机械化操作技术和农业标准化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做优、做特、做强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3.推动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引导和推动科技服务业跨界融合、产业内多业态融合,推进科技服务产业、移动互职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综合性、网络化的科技服务集成平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托养、金融服务、房地产、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技术咨询开发、工业设计、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科技服务外包等新型科技服务业态,积极探索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发展新模式。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成为科技集成服务商,鼓励科技服务机构集成资源,以科技服务为交易主体,建立融合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培育发展科技服务新业态。
4.支持配合市推进高新区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红草产业园区,扎实推进园区基础性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制度创新,完善创业中心、金融机构等服务设施配套。搭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合作机制,争取建立合理的利税分配机制。加强全区人力、运营管理、融资服务等资源与产业园区发展需求的匹配对接。支持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机构,加快形成完善创业孵化及网络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支持高新区围绕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集聚,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高新区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鼓励高新区顺应“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打造互联网创新发展集聚区。
5.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确定培育条件,建立培育后备库,力争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家以上;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融资环境;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专业镇、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中小微企业公共创新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充分利用红草高新区等有利条件,利用科技金融相融合手段,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涌现一批创客,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瞄准中高端搭建城市创新体系,实现先进地区创新资源与本地产业培育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创新驱动引领城区跨越发展。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红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核心平台建设,推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鼓励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入驻城区,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以“休闲+电商”为主导的创客落户,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培育“互联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互联网与服务业、互联网与农业的融合。建设跨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构建众创空间,整合新型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设立创业引导基金,支持购买创业服务。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
(四)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强化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在企业重组、品牌提升、产业化运用和促进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知识产权显著优化,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每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制定专利申报奖励政策。
(五)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落实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和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加大科技奖励力度,重点奖励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单位和科技人员。深入实施“扬帆计划”,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与企业合作对接,推进人才项目化、产业化。推动科技特派员引进工作,人才驿站建设,鼓励高端人才以咨询、兼职、短期工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参与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懂高新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的企业家;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我区高层次专家、高级技师人才队伍;支持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对科技人员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重点引进一批我区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的急需人才;积极落实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创新创业宽松政策环境。
(六)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文化
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加强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形成努力讲创新、敢创新、能创新的社会氛围。
1.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完善全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市民科学素质建设,提高大众科学素质。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2.加强科普、科技宣传。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以及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奖励力度,树立创新创业榜样。加强科普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大各类传媒的科普传播能力建设,健全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传播体系的评价机制与奖励制度。
3.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快建设创新文化平台,进一步重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园区创新文化建设,培育重大创新载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继续实施“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提高组织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速科技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学技术产业化对于实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解决科学技术发展及技术产业化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营造有利于加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政策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真正抓出实效。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
在规划实施中,要注重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教育规划纲要的统筹落实,加强与贯彻实施《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汕尾市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部署,重视与各项重点专项规划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要通过监测评估,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与授权量等指标进行监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为科技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
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督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将本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实施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绩效评价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相关的督查检查工作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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