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65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65号)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登记
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城区辖区内的申报单位选择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管单位”。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及提交(注:提交材料需先从项目申报人提交到申报单位管理员,再由单位管理员提交到主管部门管理员)。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项目申报
辖区内各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交我局审核。
3.审核推荐
申请材料由我局进行审核,行文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4.业务受理
(1)受理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我局受理时,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法人事项”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务事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填写业务申请表单,获取申报流水号报我局汇总。
(2)受理时间。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17时。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5月10日17时30分前将申报书草稿件(含上传系统的所有附件,一式1份)报我局审核。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5月16日17时30分前将申报认定纸质材料正式件(含上传系统的所有附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审核。
(3)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受理地点联系人:吕兴尧,联系电话:0660-320316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一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65号)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