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
上一篇:关于转发《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汕尾市2021年广东省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