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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 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 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的通知
2021-04-21 10:29:00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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