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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 (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11:38:00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1〕213号)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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