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130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130号)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
辖区内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再由我局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到市科技局。
2、受理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按统一页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以及电子版,报送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股。
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7时前。
受理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大楼二楼科技发展股办公室。
联系人:区科工信局科技发展股 李凯敏
联系电话:0660-3203163 邮箱:cq3203163@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2〕130号)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