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度汕尾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持有当年度有效期内的“科技创新券”,且已完成“科技创新券”申领时提出的工作目标,并取得相应的资质。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汕尾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交我局审核后,由我局统一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并将申报材料扫描报我局。
(二)审核推荐。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汇总推荐表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
三、受理
1.受理要求: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后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并将申报流水号一并报我局汇总。
2.受理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5时前;
3.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大楼二楼科技发展股办公室;
联系人:区科工信局科技发展股李凯敏;
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