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1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178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178号)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辖区内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按统一页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以及电子版,报送我局科技发展股,由我局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到市科技局受理。
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7时。
受理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大楼二楼科技发展股办公室。
联系人: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7日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