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2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231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231号)的申报材料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辖区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含所有附件,按统一页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以及电子版,送我局审核,我局审核通过后,汇总并正式行文推荐到市科技局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下午17:00。
受理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
联系人:科技发展股 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