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汕科字〔2024〕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交易会。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请各意向参展单位按照省要求于10月14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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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