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提出时间:公示期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汕尾市政府大楼224室
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64002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提出时间:公示期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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