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转发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汕科字〔20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地申报认定类别和认定条件按“2023 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类别与认定条件”(《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 2)执行。
(二)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相关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申请一经审核推荐,不予退回修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或申报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已被认定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的(含复核不通过被取消“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资格的)。
3.同一基地申报认定“广东省青少科技教育基地”通过变换基地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
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或宣传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注册后即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登陆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00~2023年3月10日17:00。
(三)审核推荐。由我局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含附件)一式11份于2023年3月17日前送至我局科技发展股受理。
(五)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联系人: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转发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8日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