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一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一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34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一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34号)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登记
首次申报的单位须登录“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城区辖区内的申报单位选择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管单位”。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及提交(注:提交材料需先从项目申报人提交到申报单位管理员,再由单位管理员提交到主管部门管理员)。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项目申报
辖区内各单位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完成系统申报后,申报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交我局受理,受理时将申报流水号报我局汇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法人事项”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务事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填写业务申请表单即可获取申报流水号)。
3.审核推荐
纸质申报材料由我局进行受理审核后统一送市民服务中心受理,并形成汇总推荐表上报市科技局。
4.其他事项
(1)时间安排。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时;系统材料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时;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7时。
(2)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受理地点联系人: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一批)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