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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 (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3-05-03 17:50:00    点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汕科字〔2023〕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汕科字〔2023〕91号)的申报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完善单位信息。同时注册个人账号,在完善个人环节中选取对应的单位挂勾,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备注:城区辖区内的申报单位选择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管单位”,提交材料需先从项目申报人提交到申报单位管理员,再由单位管理员提交到主管部门管理员)。
       (二)项目申报。辖区内各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交我局审核。
       (三)审核推荐。由我局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三、项目申报形式
       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汕科字〔2023〕91号)的项目申报形式组织申报。
四、业务受理
       (一)受理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我局受理时,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计划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获取申报流水号报我局汇总。
       (二)受理时间。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7时30分。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5月29日中午12时前将纸质材料正式件(含上传系统的所有附件,一式6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
       (三)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受理地点联系人: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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