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三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2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城区规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三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243号)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三批)的通知》(汕科字〔2023〕243号)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科研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xmglpt/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城区辖区内的申报单位选择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管单位”。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及提交(注:提交材料需先从项目申报人提交到申报单位管理员,再由单位管理员提交到主管部门管理员)。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申报。辖区内各单位通过“科研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完成系统申报后,申报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交我局受理,受理时将申报流水号报我局汇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选“法人事项”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务事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填写业务申请表单即可获取申报流水号)。
3.审核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由我局进行审核后统一送市民服务中心受理,并形成汇总推荐表上报市科技局。
4.其他事项
(1)时间安排。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7时;我局系统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纸质材料报送我局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时。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区科工信局楼二楼;联系人:李凯敏,联系电话:0660-320568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第三批)的通知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26日